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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实施暴力犯罪或家庭暴力犯罪的行为人可能承担什么刑事后果? [打印本页]

作者: 小公主    时间: 2010-11-20 05:03 PM
标题: 实施暴力犯罪或家庭暴力犯罪的行为人可能承担什么刑事后果?
本帖最后由 小公主 于 2010-11-20 17:04 编辑

实施暴力犯罪家庭暴力的行为人视具体情节,可能成立以下罪名:
    1、虐待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遗弃罪。第二百六十一条的规定,地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造型、拘役或者管制。
    3、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根据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4、过失致人重伤罪。根据第二百三十五条的规定,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5、故意伤害罪。根据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6、过失致人死亡罪。根据第二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轻微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7、故意杀人罪。根据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作者: 曹政    时间: 2013-1-29 04:04 PM
顶一下.......抗议我妈实施家庭暴力行为........
作者: 小鱼    时间: 2013-6-26 09:33 AM
家庭暴力行为。可耻!!
作者: 张秀    时间: 2013-7-20 11:16 PM
家暴通常难以落实罪行...希望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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