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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手机赴澳门6小时漫游费过万 计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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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1 09:48:5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小欣子 于 2011-12-21 09:50 AM 编辑

南方都市报[微博]王去愚


记者王去愚 “您的手机已产生10459.1元漫游费……”11月6日早晨,佛山市民刘某刚去澳门6小时,通过一次电话,接到电话运营商的欠费通知时,他的第一反应是怀疑自己听错了。涉事运营商昨日答复,该用户在港澳台02区漫游一共产生209183K B的G PR S流量,“扣费10459.1元正确”。

巨额漫游费从天降

11月6日24时许,刘某从珠海进入澳门。几个小时后,接到电话运营商电话,其手机已产生10459.1元漫游费。刘先生说:“10459元!听到这个数字,我开始还以为自己听错了。”

回到佛山后,刘某打印出电话清单。当日6时20分,澳门G PR S上行(境外漫游出访)收费为1459.10元和9000元,合计10459.1元。他无法理解巨额漫游费产生的原因,“之前我只接过一个电话啊,没有上网。”

刘某称,与运营商交涉时,对方称出境时已短信通知注意事项,“可是通关时忙忙碌碌,谁有时间看手机?”

运营商称按章收费

昨日下午,涉事电话运营商答复,该服务号于2011年11月6日6时20分产生209183K B G PR S(镜外漫游出访)流量,约204M,扣费10459.10元。“经查证,该用户在港澳台02区漫游的G PR S流量是按照0.05元/K B进行收费的,用户一共产生209183K B的合计流量,扣费10459.1元计费正确。”

运营商声称,该司在客户入境已经发送过相关欢迎短信和资费提示和告知义务,系统数据也显示,客户使用的手机在漫游时确实产生该G PR S流量。事后也与客户积极沟通,并提醒用户在智能手机使用过程中慎用某些手机功能并做好病毒防控工作。

电话运营商认为,即便消费者没有使用手机,“因为手机病毒或者没有关闭软件自动更新、自动定位等功能,也会自动产生流量。”

“出境应关闭网络”

昨晚,南都记者咨询了另一家电话运营商,作为涉事商家的竞争者,客服经理罗某建议,为避免后台运营程序产生高额费用,智能手机用户出境时最好关掉网络。“可以打开WIFI,利用当地无线网络。”

针对高额漫游费产生的司法问题,北京礼华律师事务所律师何历明认为,主要看双方签约时对权责关系的认定,如果电话运营商有告知义务,仅仅短信通知存在争议。

链接

“天价”计费,到底错在谁

对于“天价”计费,孰是孰非?2010年12月,《中国经济周刊》曾发表通信业观察家、飞象网CEO项立刚的文章:《天价漫游费错在谁》。

项立刚认为,这不是内地运营商的计费平台出了问题。对于高额漫游费,大家很容易责怪运营商,但事实上,到了境外就是由当地运营商来计费,以后再由这些运营商和内地运营商结算。内地运营商对于用户在境外的消费情况,只能在收到账单后才能知道。

为什么会产生大流量?项立刚说,智能手机后台产生的流量非常多。比如,定制的手机报、彩信手机报的下载功能,彩信的自动下载功能,导航的电子地图下载功能,电子邮件的推送功能,尤其是带有大附件的电子邮件,这些邮件经常可能有数兆,自然会产生大流量。

那么,运营商真的没有责任吗?项立刚否认了该说法。他认为,运营商必须建立跨境漫游费提醒机制,对于漫游到境外的用户,通过短信提醒,告知他们不使用时,要关闭数据漫游功能;对于定制了手机报、彩信报和推送功能的用户,在系统感应到用户出境后,要先期关闭这些功能,同时短信提醒用户,在用户愿意开放的情况下才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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